河北邢台:数字化监督管好农村“三资”账******url:https://m.gmw.cn/2022-12/27/content_1303236049.htm,id:1303236049
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在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后,邢台市推出智慧农经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设置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阳光公开等板块,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精细化监管,助力乡村焕发新活力。
“洒水车加油,购买中性笔、档案盒,发放居民养老金,向国家缴纳税金,集体收取资产租金,银行存款……这些账单摆在这儿,一目了然。”每到月初,邢台市信都区南大汪村村民温玉君都能在手机上查询到上个月的村集体资金使用明细。温玉君说:“手指点一点,每一笔账都能在线追踪溯源,查到原始合同,我们对村集体的发展更有信心。”
“农村集体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资产、资源、收益分配等情况,大到上亿元的项目建设,小到几元的办公用品,每月的7号前都会在村务公开栏与智慧农经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同步逐项逐笔公开。”据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冯建清介绍,目前,全市5226个乡村均已实现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公开电子化、监督多元化。
邢台市平乡县新果寨村村民在手机上查询村集体资金使用明细。(受访单位供图)
智慧农经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拉近干群关系,提升村级组织带领和服务群众能力。邢台市襄都区东郭村镇南康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建民说:“多途径公开村集体家底后,就像给群众手里发了一册‘账单’,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让数字多跑路,我们就能腾出更多时间为群众办实事。”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邱海飚表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需要真正做到部门监管有力、规范管理有效、常态监管有序,才能健康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记者王昆)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